互联网众筹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正式在京召开。在开幕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其中着重提到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并将其作为“十三五”开局起步建言献策的重点落实方向之一。
而在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在“双创”方针指导下,“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种新模式,对实体经济有着显而易见的促进作用。
作为我国最大的实体店铺众筹平台人人投,就本届两会“众筹”方面的议题与内容进行了梳理与总结。
1、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兰,在两会期间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是一个“太极式”的管理,有效的监管是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在监管细则逐步制定的情况下,应循序渐进地放开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为众多小微企业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支撑服务。所谓“太极式”,指的是相关管理机构应发挥其最大作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人民利益制定出相关保护国家人民用户以及企业的各方权益,以调整各方结构达到最佳配置。
李兰还表示,在股权众筹创新和发展过程中,监管机构应该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避免一步到位,在不同的监管步骤中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只有对此行业进行适度的、合理的监管,才能更好得发挥活力,为众多小微企业提供更完善的金融支撑服务。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众筹概念更乱,搞传销、成功学、营销、民间集资的都说众筹,老百姓现在对e租宝(这类)互联网金融有些警惕,但对众筹有种亲近感,更容易接受,”杨东还向现场另外一位嘉宾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表示,“希望两会期间提及众筹的风险控制、打击伪众筹”。
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人人投市场研究员表示,2016年1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对外界表示正在制定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最终方案出台后将开展试点,但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
3、民盟中央方面表示,“股权众筹监管制度设计比较落后,对股权众筹功能定位不清晰,没有明确限定为初创型企业。目前众筹融资者大多数是已设立了一段时间的企业,目的是获得再融资,与创新、创业并无多大关系。对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的规定过于简单,项目信息主要由融资人提供,难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对此,来自人人投的一位市场研究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要清楚,‘股权众筹’是早于‘双创’而出现的,一直以来也并不是单一为了服务初创类企业;当然,股权众筹作为一种相对先进的商业模式,它对初创类企业有着天然的匹配性,但不表示股权众筹只能对接初创类企业。让市场资源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促进实体经济的稳定,才是股权众筹之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首要作用。”
4、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康在互联网金融主题座谈会上发表讲话。针对近期热议的监管话题,刘明康认为,监管只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关键还是靠自律。
5、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但此前的一些风险事件,反映出的是信息的进一步不对称,是“古老的骗术穿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如何对真假创新进行识别、校正,对于监管来说是一个挑战。
6、正在组建中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此前有消息称,协会已完成首批会员的报送,将在3月中旬到3月底正式挂牌。